2014.05.29

关于2014年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5月第一批)

发布者:亿文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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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04号)、《建设部关于修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建设部令第16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建物字【2013】589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委对近期30家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14年5月21日至2014年5月28日



二、申报物业服务资质企业对我委的审查意见有异议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在公示期内,将陈述材料报市(县)主管部门初审确认并加盖印章后,将陈述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我委,逾期不予受理。若对审查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向我委咨询。



三、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和审查意见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电或来信的方式向我委或其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通过电话反映情况的,请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通过信件反映情况的,若以单位名义请加盖公章,若以个人名义请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四、联系地址:南京市中山南路111号西厅3楼314办公室,邮编:210000;联系电话:025-83115585,025-83731227。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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